税务统一征收社保:12月完成交接
一社保入税,各地税务移交工作陆续结束
一、眉山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二、成都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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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都在履行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为确保2019年1月1日社保费征收主体由人社部门平稳有序移交到税务部门!
12月10日,社保移交税务,新社保19年正式实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重温一下会议内容要点:
核心提示1: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核心提示2: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核心提示3: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把按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作为检验新税务机构战斗力的“试金石”。
核心提示4: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要抓紧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业务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划转项目的征缴业务流程和规范,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有序。
核心提示5: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集中办公、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解决职责划转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核心提示6: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
“社保入税”的日子已经开始倒计时了,随着距离社保划征税务时间的日子越来越近,关于社保的话题讨论,就一直没断过,在这里必须要提醒一下财务人员了,千万别用以下5种社保筹划方式!小心出大事!
今天起,5种缴纳方式将严查!
大家知道,目前不缴、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好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潜规则”,因此明年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将会大大加大人工成本!
一好多财务人员想法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殊不知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不可取方式二: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殊不知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不可取方式三: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不可取方式四: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不可取方式五: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二给法人和会计的2点提醒:
1、在社保入税的大环境下以及目前税收严管的时代,作为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只有做到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才可以长久安全地经营下去并立于不败之地。
2、提醒各位会计人员,切记不要造假、切记不要违背业务真实的面目,必须要合理合法运用政策,通过改变传统用工方式、结合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从而达到既降低税负费率、又降低财税风险的目的。
社保移交税务,这3项内容要注意!
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社保由税务征收后,会计提醒老板注意下面三项内容: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将被限制坐飞机和火车。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规定:一、限制范围:(二)其他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有关责任人:在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
三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
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
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新社保1月1日执行,9个变化须知
变化1: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企业在招聘人员的时候将会更挑剔和苛刻!对人员在劳动效率和价值创造方面的要求会更高!
变化2: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自由职业者越来越多,个体户、小规模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小微企业将会有一定的增加!
变化3: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企业用工模式不再单一,传统的全日制合同制用工方式将被突破,部分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将会转向非全日制用工模式!
变化4: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企业用工对象将会越来越广泛和灵活,兼职员工会越来越多,企业聘用退休人员、企业招募已经有社保的人员将会成为常态!
变化5: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AI技术将盛行,人工智能越来越普遍,电子人来到了我们的身边!
变化6: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将更受企业爱戴,企业越来越呈现出小微化、全国化、非核心业务外包化的趋势!
变化7: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劳动报酬支付的方式将会也发生一定变化,实物形式、期权激励、应该正常报销的费用直接报销不再纳入工资表、内部合伙人分红的模式逐渐来临!
变化8: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企业人工支出将会越来越规范合法,企业员工的个税、工资、社保将越发透明!
变化9:社保明年划归税局征收,伴随着政策变化越发日新月异,企业越来越重视专业型、政策型、实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价值型、业务型的复合型财务人员,传统会计逐渐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