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暂停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监理单位承接赣州业务的通报》。通报中指出:少数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履行投标(合同)承诺,并且项目人员连续2-11个月未到岗履职并实施电子考勤。在整改期限内,将被限制投标。
文件原文:
关于暂停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监理单位承接赣州业务的通报
各县(市)规划建设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
为加强中标单位履约管理,严格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我局印发了《关于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试行电子考勤的通知》(赣市建字〔2016〕44号)和《关于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班子人员实行电子考勤的通知》(赣市建字〔2016〕113号),自项目班子人员实施电子考勤以来,绝大多数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项目班子人员认真履行投标(合同)承诺,按规定到岗履职并实施电子考勤,对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也有少数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履行承诺,尤其是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不履行投标(合同)承诺,其项目班子人员连续2-11个月未落实到岗履职。
为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投标(合同)承诺的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监理单位给予2-11个月的整改时限(具体名单及整改时限见附件),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期间,不得参加我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附件:
2018年6月暂停承接赣州市房建市政业务施工、监理单位名单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2018年6月暂停承接赣州市房建市政业务施工、监理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