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全国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政策,控制建筑材料价格过快上涨。
《通知》称: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河南省各地市的砂、石、商品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价格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尤其是今年五月份以来,上述材料的供应出现严重紧缺甚至无货可供的情况,从而导致短期内价格出现巨大涨幅。
工程参建各方应提前做好异常情况下的风险应对、防控措施,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1、新建工程,在合同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风险,根据工程条件和自身能力,合理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2、正在实施中的工程,对于约定的包含风险之外的情况,参建各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整理保存好购入凭证和必须的签证记录,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各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合理地发布综合参考价格,并对个别材料价格上涨的原因、幅度及时间做出简要说明。
此前,郑州航空港区混凝土协会等14家商混企业集体发布商品混凝土调价函。
自2018年7月15日零时起,所有标号混凝土结算价格以C30为例:质保价520元每方,上浮一个标号价格上浮15元,下浮一个标号,下降10元。
另使用河砂的混凝土结算价格为640元每方!
此次通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施工企业的权利,也稳定了市场的建筑材料价格,但是未在价差方面做出明确的调整方案。
附:原文
目前,全国其他地区也已出台政策,控制建筑材料价格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