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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串标,上百家建企被官方通报!她就这样暴露了一场串标!
2018-09-13 10:44:23 来源: 作者: 阅读:1379 评论:0 收藏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厦门市公安部门查明陈某某等人在2014年“水晶湖郡C区北组团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检察机关已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陈某某等人提起诉讼。 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参加该项目投标的部分..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厦门市公安部门查明陈某某等人在2014年“水晶湖郡C区北组团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检察机关已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陈某某等人提起诉讼。

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参加该项目投标的部分企业存在串通投标、约定中标后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及以下16家企业: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厦门源昌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名: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嘉颐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恒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鉴于该案件已超出行政处罚时效,经研究决定,对上述1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操作规则与标准的补充通知》(厦建筑〔2018〕67号)有关规定,对上述16家企业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建筑市场监管类别)。

请全市建筑业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等市场各方主体引以为戒,规范经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活动,严禁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树立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加强管理,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要加强招投标活动及标后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串通投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并根据行政处罚情况,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特此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830

   

关于限制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6家施工企业进入瑞金市建筑市场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

    经瑞金市公安局侦结,以下5个项目涉及46家施工企业在招标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1、瑞金市白面坝返迁安置房一期工程(25家):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江西省丰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奉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万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中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瑞金市城西返迁房工程(3家):新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3、大柏地乡横江村等土地开发项目工程(3家):赣州民鑫装饰广告有限公司、江西埼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腾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田坞片污水处理工程(5家):赣州民鑫装饰广告有限公司、江西三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大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中鼎水利有限公司、江西腾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瑞金市陆路口岸作业工程(10家):江西超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民鑫装饰广告有限公司、瑞金市鑫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三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安鑫华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华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溪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大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新兴建设有限公司、江西埼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6家施工企业二年内参加我市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二年内不得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承揽工程项目,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8827

   近日,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滨江区住建局发布通知,12家企业因涉嫌“围标串标”,被暂停参与滨江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情原因如下:

       近期该局立案调查“沿江绿化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整治工程(滨文支路-浦乐路北)一期、二期”工程涉嫌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暂停以下单位参与滨江区内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12家企业单位名单如下

       1、浙江天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浙江伟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杭州天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浙江中竹园艺贸易有限公司

       5、杭州萧山振大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6、 杭州汇达绿地有限公司

       7、 杭州绿馨园林有限公司

       8、浙江奔腾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展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0、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11、春晗环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2、浙江良九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今年来,101名当事人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部分不良行为曝光——三家公司投标文件,竟出自同一台电脑。

8月28日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共有184名当事人被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曝光,其中101名当事人(个人或单位)上了黑名单。

今年5月,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湖北某塑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与另外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完成的,该公司被认定“串通投标”,记12分。

而此前,该公司去年9月也曾因同类行为被记12分,最终该公司上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名单,将不能参与所有投标。

什么样的企业会上黑名单?按照我省相关办法,对招标投标中的不良行为记录当事人,量化记分。“一般不良行为”记1分、“较重不良行为”记4分、“严重不良行为”记12分,当事人一旦有不良行为记录就会列入曝光台,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者上“黑名单”。

今年以来,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中,包括20名招标人(法人)、65名投标人(法人)、1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5名评标(评审)专家。

有不良行为,就会付出代价。依照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他们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和监管对象,或接受诚信诫勉谈话,或被限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如果某个当事人一年内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分1次,或一年内有“较重不良行为”记分3次的,且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被禁止进场交易。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已有5家企业在我省被取消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投标资格,时限从半年到两年不等。

如江西新余市某建设集团,曾因串通投标被上海市相关部门处罚,今年5月,该公司在十堰市参加投标时,因仍在处罚期内,被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

守信企业,则会在招投标中得到奖励。今年5月,湖北紫来建筑有限公司参加京山市周家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投标,该公司因荣誉称号多,信用报告等级高,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中标。   

早在1月份,陕西省住建厅官网通报了7家建筑企业的串通投标行为及处罚情况。其中:

  • 5家企业如实承认如实说明问题,承认串通投标行为,处罚是分别罚款31万元。

  • 2家企业承认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问题,但不承认其串通投标行为。陕西住建厅将其串通投标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全省通报,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息一体化平台计入不良行为一次,清出陕西建筑市场。

荔城区北高镇乡道Y052埭笏线栏山至岱峰路段晋级改造路段工程及荔城区北高镇县道X205黄平线坑园至北高车站路段晋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预算价26,860,957.00元,招标编号为:350301201712141653001,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18年01月17日开标,2018年01月17日评标完成。

在评标的过程中,专家组发现福建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2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和福建九卿建设有限公司等17投标文件个性特征雷同,投标人不符合评标办法2.1.1.(7)条: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

日前,驻市财政局纪检组根据相关信息。督促市交通运输局查处该案件,没收投标保证金892万元上缴国库。

围标串标?下次坐牢就是您

 

作为工程人,千万别以为围标串标最多罚款,严重的话还得坐牢!在当今的建筑行业,一定要相信围标、串标都是有风险的!下面给大家看看安徽某个市的判决书,了解一下整个过程!

案件概况

1、2017年2月份,被告人周青得知本市的太平集至林业队公路项目(X096)正在招标,其找到被告人徐磊借用徐磊挂靠的3家公司参与投标;

2、周青找到被告人高源,为提高中标几率,高源联系他人挂靠的8家公司一同参与围标

3、高源又找到被告人贺爱珍让其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围标并向其支付了6万元的好处费,贺爱珍联系了4家公司;

4、在投标前,周青和高源经商议确定了各家公司的投标报价并让其他公司按照事先确定的报价参与投标。

5、上面的15家公司递交标书后,其中6家公司的标书经审核不具备投标资格被视为无效标。经招标部门审核最终入围此次招标活动的公司一共有83家。

6、其串通围标过程中,多人涉及“好处费”、“投标保证金”。

中标情况

2017年2月23日,该项目开标,河南泉隆路某工程有限公司以41411313.06元的价格中标了第一标段;郑州九鼎路某工程有限公司以41115313.51元的价格中标了第二标段。案发后,招标部门将此次招投标活动作废标处理。

其中:

✦ 河南泉隆路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高源本人挂靠的一家公司;

✦ 郑州九鼎路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彭超寅联系的由被告人陈芳友、汪宗成(约定收取好处费12000元)共同挂靠的(由被告人贺爱珍联系的公司)。

判决结果

1、被告人周青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被告人高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被告人江飞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四十万元;

4、被告人贺爱珍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三十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5、被告人徐磊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三十万元;

6、被告人陈芳友、汤宣传、刘海兵、汪俊锋、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每人各二十万元;

7、被告人周培丽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十五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8、被告人翁方亮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十二万元;

9、被告人汪宗成、彭超寅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每人各十万元;

10、对被告人贺爱珍、陈芳友、汤宣传、汪俊锋、刘海兵、周培丽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严查围标串标已拉开序幕,她就这样暴露了一场串标

其实,串标这事,不足为奇

小编要讲的是一个哭笑不得的事

现在,很多招投标形式都是

 

电子标书,网上投标

 

串标之前,想必线下工作已经安排妥当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网上提交标书了

这时候,坑来了

用同一个MAC地址

提交了2个公司的2份不同标书

 

别说,这个坑被不少人踩过

最近,青岛西海岸新区也查取来一起串标行为

也是3家公司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所以

小编不得不提醒各位司机

电子投标,别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那怕你出门找个网吧提交标书呢?

另外

 

别小看“电子招标系统”
它比你想象地聪明多了

 

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

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

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

能做到

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咱们都是搞IT的,别被IT系统搞懵逼了

 

有哪些串标行为容易被识破?

 

现实中,界定串标,其实很难

因为相当隐蔽

 

只要你细节把控到位,基本很难抓到什么证据

但是,如果你犯一些低级愚蠢的错误

那么就是铁证,比如

  • 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 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 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更多精彩内容请微信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建筑业那点事儿,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 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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