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建筑类企业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审批体系,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权限内建筑类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豫建市〔2019〕218号),自2019年8月1日起,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申请企业承诺满足资质标准条件并填报相关指标、法定代表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即可获批资质,申请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建筑类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由最多17项压缩至1项,审批时间由45个工作日(含专家审查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推动告知承诺制实施。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资质批准12个月内,对企业业绩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资质核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中的企业基本信息、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必要的技术设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2个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