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确定推进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一 以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由各地各部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二 公共资源配置涉及的行政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或交易过程、中标、合同履约等信息由管理或实施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公开。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做到“一网”覆盖。
四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时限要求,加强督查考核,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全程公开、全程留痕,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公共资源交易必须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国办63号文发布以来,各地纷纷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上马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但大部分系统的建设水平较低,通过国家强制性检测认证的更只是极少数。这些系统只是实现了部分交易环节电子化,相当一部分的信息还是以纸质形式存在,妨碍了信息的整合和公开。
各地强制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强制市场主体使用其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同时限制或排斥市场主体建设的电子交易平台与其对接,阻碍了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实现,导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严重碎片化。
各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滞后,尚未真正发挥互联互通的枢纽作用,而且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推进,各地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的情况有增无减,进一步加剧了信息的孤岛现象。
综上所述,公共资源配置要实现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在目前来看还存在客观条件的严重制约。为此,必须打破政府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垄断,大力推行使用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平台(包括国有企业自用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力量。这个会议的另一项议题,“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已经明确传递出中央政府在这个事项上的导向和要求。我们来看一看当前的进展和下一步的具体举措:
一 要明确提供公共数据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对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加快清理整合,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按照共享要求严格审批新建信息系统,防止重复建设和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全面清理和制止公共数据仅向特定企业、社会组织开放的行为,体现公平。
二 要在网络通基础上加快实现数据通、业务通……逐步满足政务服务部门对自然人和企业身份核验、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位学历证明等约500项数据查询等需求……对依法依规应由政府提供、可经政务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开证明。
三 要在信息共享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专业力量作用,加快各地政府、各部门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建立政务数据校正完善机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确保信息及时、可靠、完整、权威。
我国已经步入信息化社会,“互联网+服务”是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而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信息壁垒,加强政务信息的规范度透明度是政府改革的重要方向。通过开放对接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方式,让市场主体在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