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使用说明
各有关企业、相关从业人员:
自2018年10月29日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认定工作,通过河南政府服务网(www.hnzwfw.gov.cn)实行“一网通办”受理。
一、申报主体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认定,属于法人事项,申报主体为法人。即企业内所有安管人员、所有事项的办理,均须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河南政府服务网进行申请。
申报主体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有关要求,确认并承诺申请人具备考核条件、完成安管教育并考试合格、正常履行安管责任,与申报主体之间有合法、真实的劳动关系证明。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申报主体与事项申请人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及其他主管部门处罚。
二、注册与认证
企业法人首先须通过河南政府服务网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通过认证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建议在注册申请时,提交法人手机号,以免法人认证失败。
注册与认证失败,须联系河南政务服务网服务热线:0371-96500进行咨询。“安管人员”考核业务主管部门不负责解释、解决此类问题。
三、操作概述
(一)业务申请
业务申请主要包含以下9个操作步骤:
此说明书编制时间2019年1月16日,如有变化,请按新说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