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建管科
商建〔2015〕87号
各建筑业企业: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5年6月18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专业三级资质申报审批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市属企业申报→市住建局(审批)
2、审查审批流程:抽取审查专家→专家审查资料→专业人员复核→汇总、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企业补充资料→市住建局审批、网上公示结果
3、办理资质证书流程:申请企业用户名、密码→企业网上填报上传→建管科网上审查→发放资质证书
4、受理时限:符合标准要求当即受理
5、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二、建筑业企业公路、水利专业三级资质申报审批流程
1、企业申报流程:市属企业申报→市住建局(审批)
2、审查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汇总后市住建局转交市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市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网上公示初审意见→企业补充资料→住建局终审→网上公示终审结果
3、办理资质证书流程:申请企业用户名、密码→企业网上填报上传→建管科网上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资质证书
4、受理时限:符合标准要求当即受理
5、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注:企业申报时需提供原件,市住建局保留复印件
三、建筑业企业首次申报三级资质提供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房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注:以上材料均需查看原件,市住建局保留复印件
四、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申请换证提供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
5、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房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7、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10、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11、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3、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4、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以上材料均需查看原件,市住建局保留复印件
五、建筑业企业申报三级资质增项提供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4、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注:以上材料均需查看原件,市住建局保留复印件
六、本实施细则实施后若与上级部门所发布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