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智能化项目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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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简称郑州铁检分院),是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管理,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职能包括: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郑州铁路公安机关和河南省公安厅第一、第二工程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直接管辖路段发生的10类刑事案件;根据授权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及自行发现并立案的重大、疑难、复杂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受理不服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等。

共有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检务督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