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行业今非昔比,在规范化这条道路已经走得有一段路程了,但是对于会计人而言,做账“证据链”的工作不能忽视,这和每个会计人都是息息相关的,万不能马虎,三个案例给大家看下。
案例一
会议费的证据链
公司支付年终经营总结会发生的会务费共计1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会务审批单;
2)会务合同或者协议;
3)会务进程单;
4)出席签到单;
5)付款证明;
6)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费用的预算情况;
8)会务现场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
9)其他资料。
案例二办公费的证据链
北京某商贸公司2016年5购买日常用办公用品4680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万元
贷:银行存款 46.8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办公品的审批单;
2)采购办公品合同或者协议;
3)合规的办公用品发票;
4)办公用品清单或者明细表(列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
5)若属于支付的现金还需要收款方的有效凭据,若属于银行支付的则需要银行付款证明;
6) 其他资料。
案例三劳保费的证据链
济南一家公司2016年12月份购买服装用作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工装的采购合同;
2)公司劳动手册上明确写着:工作服属于公司所有,甚至注明员工离职一律交回公司;
3)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
5)制服价应该符合行业一般标准,也就是说不能远高于行业价,或者远高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
6)其他资料。
案例总结
1)会计人员做账的依据不仅仅是一张正规的发票,更需要通过取得多个证据链来共同佐证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会计人员的每一笔账务必须吻合业务,真实地还原该项业务的本来面目与来龙去脉。
不做掩耳盗铃式会计需注意这几点:
提醒1:不要认为买票行为只要准备了足够的证据链就可以躲开税务监控,违规必查;
提醒2: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玩票可是“不再简单”,切不可盲目冒险!
提醒3: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提醒4:营改增后,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你不要自作聪明干违法的事!
提醒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便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去向!
提醒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记住:只要涉嫌发票虚开,量刑点为1万元,很多情况下,老板进去了,会计也跟着进去;老板出来了,会计可能还在监狱里面,切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来赌博!)
提醒7:从2016年1月1日起,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延长到了30年,基本上涵盖了会计人员执业的大半生,也大大超过了民事案件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不要企图你离职了,责任就会消失,记住:平平安安做个会计人,让企业放心、也让家人放心!
提醒8:收入不入账、不报税的日子已经过去!账外收入从此不再安全!企业及个人账户的流水信息,已经被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提醒9:不要以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得天衣无缝,心存侥幸,其实只是自欺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会在税负率、“三流”以及费用异常等方面露出马脚。
提醒10:任何企业为他人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无异于以身试法,作茧自缚,甚至身陷囹圄。
提醒11:企业正全面进入“税收强制规范”的时代,切记不要到处找票入账了,真实列支公司的支出与收入,真实地取得进项,并同样真实地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长久安全地经营下去,最终成为真正的百年老店!
案例一
会议费的证据链
公司支付年终经营总结会发生的会务费共计1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会务审批单;
2)会务合同或者协议;
3)会务进程单;
4)出席签到单;
5)付款证明;
6)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费用的预算情况;
8)会务现场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
9)其他资料。
案例二办公费的证据链
北京某商贸公司2016年5购买日常用办公用品4680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万元
贷:银行存款 46.8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办公品的审批单;
2)采购办公品合同或者协议;
3)合规的办公用品发票;
4)办公用品清单或者明细表(列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
5)若属于支付的现金还需要收款方的有效凭据,若属于银行支付的则需要银行付款证明;
6) 其他资料。
案例三劳保费的证据链
济南一家公司2016年12月份购买服装用作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工装的采购合同;
2)公司劳动手册上明确写着:工作服属于公司所有,甚至注明员工离职一律交回公司;
3)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
5)制服价应该符合行业一般标准,也就是说不能远高于行业价,或者远高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
6)其他资料。
1)会计人员做账的依据不仅仅是一张正规的发票,更需要通过取得多个证据链来共同佐证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会计人员的每一笔账务必须吻合业务,真实地还原该项业务的本来面目与来龙去脉。
不做掩耳盗铃式会计需注意这几点:
提醒1:不要认为买票行为只要准备了足够的证据链就可以躲开税务监控,违规必查;
提醒2: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玩票可是“不再简单”,切不可盲目冒险!
提醒3: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就是切记不要虚开虚抵发票。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提醒4:营改增后,税控系统的升级,严格实行编码开票,一品一码、进销比对,你不要自作聪明干违法的事!
提醒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便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的效率大大提高,立刻监控到每一张发票的去向!
提醒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记住:只要涉嫌发票虚开,量刑点为1万元,很多情况下,老板进去了,会计也跟着进去;老板出来了,会计可能还在监狱里面,切记不要拿自己的生命来赌博!)
提醒7:从2016年1月1日起,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延长到了30年,基本上涵盖了会计人员执业的大半生,也大大超过了民事案件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不要企图你离职了,责任就会消失,记住:平平安安做个会计人,让企业放心、也让家人放心!
提醒8:收入不入账、不报税的日子已经过去!账外收入从此不再安全!企业及个人账户的流水信息,已经被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提醒9:不要以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得天衣无缝,心存侥幸,其实只是自欺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会在税负率、“三流”以及费用异常等方面露出马脚。
提醒10:任何企业为他人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无异于以身试法,作茧自缚,甚至身陷囹圄。
提醒11:企业正全面进入“税收强制规范”的时代,切记不要到处找票入账了,真实列支公司的支出与收入,真实地取得进项,并同样真实地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长久安全地经营下去,最终成为真正的百年老店!
以上说的,会计人要当心哦!
千万别给自己留下什么锅~